Biiological Differences

文字/江欣益

「Twenty years ago, most experts believed that differences in how boys and girls behaved were mainly due to differences in how they were treated by their parents, teachers, and friends. It's hard tocling to that belief today. Recent research has shown that there are biologicaldifferences.Therefore, parents and teachers shouldtry to recognize, understand, and makeuse of the biological differences that make a girl a girl, and a boy a boy.」

「近期研究顯示,男孩與女孩之間有若干生物差異,在養育與教育小孩子而言,了解這些差異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父母及老師們應該體認、了解,並利用這些生物性差異,造成女孩之所以為女孩,男孩之所以為男孩的原因。」



這篇文章引起了女權、兩性平權團體的強烈不滿,

我一直都支持男女平權,

但覺得因此而產生不滿未免有點小題大作,

人不該受到性別與刻板印象來決定自己能做的事,

應該是根據自己的『能力』來決定自己能做的事,

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凡事量力而為。



男女在生理上本來就有差別,

何必硬把生理上的不平等給劃成齊頭式的平等呢?

應該是要以優勢一方之所長補劣勢一方之不足,

這樣相處起來會更快樂、更加融洽,

我相信很多刻板印象中男人做得到的事情,女人都做得到,

像是當總統、當消防員、當勞工、當政務官…等,

而很多刻板印象中女人做得到的事情,男人也可以做得到,

像是做家管、做保姆、做女紅…等,

以上這些職業跟『性別』無關,跟『能力』有關,

至於男人要當媽、女人要當爸行嗎?

也可以,只不過一般的男人生不了小孩、喂不了奶,

一般的女人沒法讓女人生小孩,至於小孩生下來之後的照顧,

不論男人、女人都能做得來,

那麼爸爸、媽媽這兩個『名詞』冠給男人或女人值得爭議嗎?

這是生理上的差異,也是我們該體認的。



就像目前大部分運動競技必須分成男、女兩組來比賽,

因為男、女的生理結構本來就有差異,

分開來比賽是讓比賽更客觀、更公平一些,

那麼,每個種族的體能優勢都不盡相同,

為什麼不將黑人、白人、黃人或其他種族分開來呢?

如果要分這麼清楚的話,還需要國際比賽嗎?

『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

國際競賽的目的是發揚運動家的精神、強調族群和諧,

在同性競技,沒有一個種族、國家能一直制霸運動場

而異性混合的話,許多運動項目只有男性或女性會一直奪冠,

這樣的比賽就沒有沒有意思了,

而大眾化的全民運動,就不分男女了,

單純只是運動,不論男性或女性都可以做得來的,

只要『能力』所及,想做就做。



男女應該要平等的,打破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刻板印象,

男人也可以在家帶小孩、煮菜;女人也可以在外工作、賺錢、拼經濟,

甚至男人女人都可以做到傳統觀念中,彼此都能做到的事情,

還有,不論男女,都該要培養野外求生技能、鍛練強健體魄,

也都該盡義務服役,為國家、社會奉獻心力,

只不過台灣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需要好好調整一番,

不論政局如何,社會建設是必要的,

做好社會救助: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災害救助,

做好經濟建設:開發文化、觀光、商業交流,

讓台灣公民有一個穩固、安全的發展平台,將台灣推向世界頂尖的地位,

現在談統、獨都還太早,中國尚未建設完全,台灣也未臻巔峰,

不論統或獨,只會稀釋彼此資源、耗弱彼此氣力,是雙輸的局面,

為自己生長的土地做一點事,這不分男女都可以做得到的,

只要有這份心、有這份能力,在為台灣奮鬥這方面,是沒有性別差異的。



『逃避是懦弱的表現,是懦夫的行為。』

『勇氣是面對失敗之用,挑戰是對面成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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