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保母 將禁止照護幼兒

更新日期:2007/01/25 07:10 記者: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草擬新法,未來沒有執照的保母,不能再收費幫人帶孩子,否則會被處六至卅萬元的罰款,且抓到一次罰一次。

教育部昨天通過「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規定在立法通過後三年內,三親等以外、且收取費用的保母,如果帶不滿兩歲的幼兒,一位保母最多只能帶兩個小孩,且必須取得保母證照;如果是二至六歲的幼兒,一位保母最多可帶三名,且一定得取得教保人員證照。

但如果是由祖父、祖母或姑姑、舅舅帶孩子,或是臨時請朋友幫忙、且未收費,就不受該法中保母的資格限制。

教育部整合原內政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教育部的幼稚教育法,成為全新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把學齡前的保母、托嬰中心、幼稚園、托兒所、安親班等過去幾乎是三不管的人員、機構都納入管理;這項草案預計本月底送行政院審查。

近來虐童事件頻傳,教育部擬定新法,希望統合整個托育體系。但教育部的草案,仍被實務界認為窒礙難行。

教育部認為,目前保母缺乏管理,雖然政府推廣證照制度多年,但因沒有罰則,多數保母仍然無照,街頭巷尾的歐巴桑誰都可幫人帶小孩,照護品質及幼兒安全堪慮。



.路邊攤是否比照辦理?

.家長的負擔是否會加重?

.水貨是否比照辦理?



戴安全帽是機車騎士基本的常識

繫安全帶是汽車駕駛及乘客的基本常識

兒童安全座椅是父母的基本常識

這些都應該讓「有智慧」的人民自己決定

政府都管死了、而執法單位年終為了績效也積極開單

這跟原本的立意不是大相徑庭嗎?



騎車不戴安全帽,出事了社會保險不理賠。

駕乘汽車不擊安全帶,出事了社會保險不理賠。

不設兒童安全座椅,出事了社會保險不理賠。

找到劣質的無照保姆,出事了社會保險不理賠。

買到水貨,出事了社會保險不理賠。

吃路邊攤,出事了社會保險不理賠。



社會保險比那張證照重要多了

推了一個設計不良的健保錢坑讓人民跳

雖然浪費了很多錢,但也讓不少人受益

那為什麼不再好好思考設計一個更好的「社會保險制度」呢?

那些水災、火災、農災、山難、公共災難....都可以從這裡來啊

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的罰金也應該繳到社會保險帳戶裡頭

為什麼人民交了這麼多錢要拿來給立法院的大老們鎖門、噴霧、拆麥克風、演鬧劇呢?



以後立法委員該交一筆立法院繕修費

蓄意弄壞了一個東西,全部的委員們共同賠償100倍

這樣才有警惕的效果

這樣的立委是「有智慧」的人民所選出來的嗎?

政府不是皇帝

政府是公僕

什麼是民主?什麼是自由?

不懂民主、不懂自由的人怎麼談民主與自由呢?



台灣劇院怎麼常常在上演這些鬧劇

上次的「三隻小豬」、「睡美人」列入成語

上次的「立法院鎖門事件」

上次的「紅色風暴」

上次的「三井宴」

上次的「兩顆子彈」

上次的「SOGO案」

上次的「王家力霸案」

上次的「陳由豪案」

這些拍成連續劇應該蠻精采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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